1. **自主权与意愿表达**:根据《民法典》第1157条,成年人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自由处分,包括选择保险受益人。子女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有权决定保险受益人的归属,即使未写入配偶。
1:婚姻关系的变动如夫妻离婚或一方去世,按照《民法典》第1089条,婚内财产协议优先,若无特别约定,配偶并非自动成为保险受益人。写明子女为受益人可以避免因婚姻变化带来的法律纠纷。
2:保护子女利益《民法典》强调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写子女为受益人,可确保在父母意外后,保险金用于其教育、生活等必要支出,符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原则。
3:避免遗产税在某些情况下,将保险金指定给子女可能有利于避税。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通常不在遗产范围内,不会影响配偶的遗产份额,从而减少潜在税务负担。
4:明确意愿执行如果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受益人为子女,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会直接支付给受益人,无需经过配偶的同意,简化理赔流程,确保意愿得以有效执行。
总结::从个人意愿表达、婚姻关系稳定性、子女权益保护、税务规划和遗产执行效率等角度看,子女保险受益人不写配偶是合法且合理的。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家庭状况和法律规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