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关于资中地区违规采矿的相关法律责任及法律依据。以下是针对该问题的法律分析:
行为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3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采矿活动,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40条,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违规采矿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采矿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3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违规采矿不仅会面临行政和民事责任,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开展采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