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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风井?

用户:130****4579 崇信县 2024-10-23 13:35 自然资源 浏览量:4510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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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问题:希望了解关于采矿风井的法律问题,涵盖五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其定义、建设审批程序、安全监管要求、环境影响评估与治理、以及发生事故时的责任追究。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1. 定义: 采矿风井,即为保障矿井通风、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维持适宜作业环境而专门开凿的垂直或倾斜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矿山企业必须有保障安全生产的矿井通风系统,风井作为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施工和使用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2. 建设审批程序: 根据《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相关规定,建设采矿风井需经过立项审批、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具体流程包括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等材料至相应政府部门,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3. 安全监管要求: 《矿山安全法》第三章“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对风井建设的安全监管作出了详细规定。风井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前应通过安监部门组织的验收,确保其结构稳定性、通风设备性能、安全监测设施等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运营期间,企业需定期进行风量测定、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保持风井畅通,严禁擅自改变通风系统。《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 2033-2011)对此类技术细节进行了细化规定。

  4. 环境影响评估与治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采矿风井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报环保部门审批。风井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应遵循“三同时”原则(即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规进行防治。关闭或者闭坑的风井,其环境保护工作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进行。

  5. 事故责任追究: 若采矿风井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政府安监部门将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认定责任。对于因违法违规建设、运维风井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及其责任人将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条款,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追责。

总结:采矿风井作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设施,其建设和运营须严格遵守我国矿山安全、矿产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接受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并在发生事故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在风井管理中应强化合规意识,确保风井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防止环境污染,以实现矿业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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