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询问在采矿权获取过程中,何为“后置审批”及其相关的法律规定。
答案分析:
定义明确:“后置审批”是指在采矿权取得过程中,采矿权申请人需首先完成前置手续并获得相关许可,然后在实际开采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特定条件或材料进行的后续审批环节。
采矿权后置审批内容:根据《矿产资源法》及《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采矿权后置审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许可、土地使用审批、林地占用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
具体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同时,第二十一条指出,“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防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保障职工安全。”
后置审批程序:《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提到,“矿业权申请人领取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用地、用林、用水、环保、安全等相关手续。”
法律责任:未按照规定进行后置审批即进行开采活动的,《矿产资源法》第六十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决定行政处罚,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来说,“后置审批”是采矿权人获取采矿许可证后,还需履行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用地、用林、用水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我国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和明确的法律责任。不按规定执行后置审批的采矿行为将面临行政乃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