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涉及200以后采矿的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关于采矿权的取得以及后续的合法开采程序。
采矿权取得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三条,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因此,任何采矿活动都必须在取得合法采矿权后进行。
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采矿权的转让与变更:根据《矿产资源法》第十四条,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但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变更采矿权。
环境保护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法律责任:根据《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采矿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取得采矿权并履行相应的环保义务。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采矿行为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