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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法人?

用户:161****6676 北仑区 2024-10-23 13:14 自然资源 浏览量:1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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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用户的问题主要涉及非法采矿法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从五个方面解析:

  1. 定义与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未经许可擅自开采或者超越许可证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如果是以法人名义进行,该法人即被视为非法采矿法人。

  2. 法律责任:依据《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非法采矿或破坏矿产资源的,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也规定了非法采矿罪,法人单位可以成为此罪的责任主体。

  3.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定,对非法采矿法人可能会采取吊销许可证、关闭矿山等行政措施。

  4. 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非法采矿法人对其行为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他人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5. 环境修复责任:依照《环境保护法》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办法》等相关法规,非法采矿法人还须负责矿山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工作。

综上所述,非法采矿法人需承受严厉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以及对受损方的经济赔偿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其行为不仅违反了《矿产资源法》,还可能触犯《刑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及《环境保护法》等多个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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