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主要关心的是在离婚后如何合法有效地追回属于自己个人或共同财产的部分。他可能对以下五个方面尤为关注:1) 财产分割的原则;2) 如何证明财产归属;3) 离婚后发现遗漏财产的处理方式;4) 对于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应对;5) 法律程序与时间限制。
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二、证明财产归属通常需要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银行存款记录、股票账户信息等。如有遗失,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取。
三、离婚后发现有遗漏的共同财产未分割,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分割。
四、对于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五、启动法律程序,首先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结婚证、财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诸法院。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在于保留好财产凭证,了解并运用好法律规定,及时采取行动。如有遗漏财产,需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权利。对于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法律给予了严厉的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