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点:离婚后如何取回个人在婚内购买的保险权益,包括保单现金价值、分红、生存金等。
1. 个人财产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保险是在婚前购买,且保费全由个人支付,则离婚后这部分保险应归个人所有。
2. 共同财产分割:婚内购买的保险,尤其是夫妻共同支付保费的情况,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公平分割,可能通过变卖保险或协商调整各自权益比例。
3. 保险权益转移:若双方同意,可通过变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方式,将保险权益转移到个人名下。这需要保险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4. 法院判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保险权益归属。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参考上述法律规定做出公正裁决。
5. 子女抚养保险:涉及子女抚养的保险,通常与抚养权绑定。如果抚养权归某方,那么相应的保险权益也可能随之转移。
总结::离婚后保险权益的处理需依据保险购买时间、缴费情况及是否涉及子女抚养等因素。个人财产按原属保持,共同财产则需公平分割。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