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得到关于离婚后可能面临的各种担忧以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些问题的解答。他特别关心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支付、探视权以及可能出现的复合风险。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2. 子女抚养权与赡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 探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指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复合风险: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复合的风险,但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注明双方不得在一定时间内重新结婚,以防情感波动影响决策。
总结::离婚后,主要担忧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赡养费、探视权和潜在的复合风险。这些都可以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来解决。重要的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尤其是妇女和儿童,并确保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咨询和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