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主要关心的是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个人财产的保护等问题。以下是五个方面的法律解析:
1:共有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个人财产保护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婚后取得财产归属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债务分担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过错赔偿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1091条)。
总结::离婚后财产分割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是关键,共同财产一般均分,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对于共同债务,夫妻有连带清偿责任。如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