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离婚后,我能否继续享受之前婚姻中的某些甜蜜待遇,比如经济支持或关心照顾,且无需支付费用?
1. 维持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若一方因身体疾病、缺乏工作能力等原因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另一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扶养帮助。
2. 财产分割:离婚并不意味着所有财产关系立即终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可能涉及到对“甜蜜”生活的部分经济保障。
3. 子女抚养: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包括物质与精神层面的关爱。《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对此有所规定。
4. 心理辅导: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后必须给予对方心理上的“宠爱”,但双方可以协商,在不影响各自新生活的情况下,保持一定程度的情感互动。
5. 法律援助:如果前任配偶违反了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例如未履行扶养义务,可寻求法律援助进行追索。
总结::离婚后是否能享有“甜宠”并非法律强制,主要取决于双方自愿和协议。如有经济困难、子女抚养等问题,法律规定了一定的扶养义务。至于情感关怀,通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基于人道主义,双方仍有可能相互支持。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