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保险人本人
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人身保险受益范围首先涵盖被保险人本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为自己设定保险利益,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可直接获得保险金赔付,用于弥补因意外伤害、疾病等导致的经济损失或生活困难。
二、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1121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在未明确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和份额继承(见《民法典》第1127条)。此种情况下,受益范围扩大至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及其他法定继承人。
三、指定受益人
《民法典》第1184条明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指定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受益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并可设定受益顺序和受益比例。指定受益人后,保险金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直接支付给该受益人或受益人群体,不受被保险人债务影响,实现对特定个体或组织的经济保障。
四、胎儿权益保护
《民法典》第16条确立了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在人身保险中,若受益人为尚未出生的胎儿,只要在其出生时存活,即可依法享有保险权益(参见《民法典》第1185条)。这意味着人身保险受益范围可延伸至预期出生的子女,为未来新生命提供保障。
五、公益捐赠
《民法典》第1186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公益组织为受益人,将保险金用于社会公益事业。这种情况下,人身保险不仅具有个人风险转移功能,还实现了财富的社会价值转化,受益范围拓展至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人身保险受益范围广泛,既包括被保险人本人,也涵盖其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胎儿),甚至可延伸至社会公益事业。受益人设定的灵活性使得人身保险能适应多元化的保障需求,有效实现风险分散与财富管理。
总结:综上所述,人身保险受益范围广泛,既包括被保险人本人,也涵盖其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胎儿),甚至可延伸至社会公益事业。受益人设定的灵活性使得人身保险能适应多元化的保障需求,有效实现风险分散与财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