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 离婚后子女是否有权结婚?
2. 子女能否选择自己的配偶?
3. 父母对子女的婚姻是否有干涉权?
4. 子女结婚需要父母的同意吗?
5. 儿女在结婚后是否还需要与父母生活在一起?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离婚后的子女只要年满十八岁,就可以依法结婚。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如子女已成年且有能力自己解决生活问题的情况下,父母就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了。所以,子女可以选择自己的配偶,不需要得到父母的同意。
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并不意味着父母对于子女的婚姻就有干涉权。如果子女在婚姻中出现了问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寻求帮助和解决。
最后,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其脱离家庭或者学校,脱离家庭或者学校后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当予以送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子女在结婚后就必须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子女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与父母继续居住。
总结:综上所述,离婚后的子女有权利结婚,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达到法定婚龄,具备独立的生活能力等。同时,父母也没有权利强制子女结婚或干涉子女的婚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