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在赔付完保函后通常会向保函申请人或保证人追偿。以下是基于中国法律的详细分析:
保函的基本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5条,保函是一种担保方式,银行作为担保人,在保函项下承担付款责任后,有权向保函申请人追偿。该条款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具体而言,该条款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函申请人的责任:保函申请人是保函的直接受益人,也是最终的责任承担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条,保函申请人应当按照保函约定履行义务,否则银行有权向其追偿。该条款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的连带责任:如果保函中存在多个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19条,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该条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追偿程序:银行在追偿过程中,应当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银行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保函申请人或保证人履行还款义务。该条款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银行在赔付完保函后,有权向保函申请人或保证人追偿,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银行应依法行使追偿权,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