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我离婚后对财产分割有疑问,特别是关于共同债务的承担以及抚养权和赡养费的问题。希望得到详细的法律解释和实际操作建议。
关注焦点:1. 共同债务如何分担;2. 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标准;3. 赡养义务与费用;4. 离婚后个人财产保护;5. 变更离婚协议的可能性。
一、共同债务处理(《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可协商债务分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向任一方请求清偿全部债务。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和债务性质判决。
二、抚养权与抚养费(《民法典》第1084条):孩子抚养权主要看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父母均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数额一般为对方收入的20%-30%,具体由法院裁量。
三、赡养义务(《民法典》第1069条):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费用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必要支出。
四、个人财产保护(《民法典》第1062条):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仍属个人所有。婚后所得除明确约定共同所有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
五、变更离婚协议(《民法典》第1077条):若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订立,或因情势变迁导致原协议显失公平,可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
总结::离婚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如有争议,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确保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