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焦点:用户是否可以在离婚后选择不再联系孩子,以及此行为的合法性、道德性、对孩子权益的影响、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及对自身权利与义务的影响。
1: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这意味着即使离婚,无直接抚养权的一方仍有权接触并参与孩子的成长。
2:子女权益保护同上条法律规定,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剥夺另一方与子女的亲子关系。若拒绝联系对孩子的生活、教育、心理造成负面影响,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3:法律责任如果一方故意拒绝履行探望权或者交流义务,且情节严重,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道德层面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无论婚否,都有道德责任关心、爱护并参与孩子的成长,这既是社会伦理要求,也是人类亲情本能的体现。
5:个人权利与义务虽然离婚后可以选择不再共同生活,但涉及子女问题时,必须尊重并履行法定的抚养和探望义务,除非有特殊法定情形导致无法或不宜接触孩子。
总结:综上所述,离婚后单方面决定不再联系孩子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在实际操作中,除非法院明确判定一方不得接触孩子,否则应依法履行父母职责,保持与孩子的必要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