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的监护权问题
1.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 孩子是未成年人,监护权归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行使。
二、孩子被赠与的问题
1.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和未成年的继承份额。”
2. 如果孩子未出生,其继承权归其父母。
三、遗嘱问题
1.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孩子愿意,可以自行设立遗嘱,明确其意愿。
2. 遗嘱的执行需遵循法律规定,并由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四、遗愿执行的问题
1. 如果孩子去世,其遗愿将按照其生前的意愿来执行。
2. 遗愿需要经过法院公正审理后确认,并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实施。
五、监护权归属问题
1. 如果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出现问题,如智力障碍等,可能需要其他成年人协助抚养。
2. 对于这种情况,《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其他人代为监护。”这明确了在监护权问题上,如果孩子无法独立生活,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替监护。
总结:2. 对于这种情况,《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其他人代为监护。”这明确了在监护权问题上,如果孩子无法独立生活,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替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