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设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理财保险中,填写受益人是合同设立的重要环节,明确权益归属。
2. 权益保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购买保险时,指定受益人能确保保险金不作为遗产处理,避免可能的继承纠纷。
3. 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决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公司需据此支付保险金。
4. 变更权利:《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同样,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也可在一定条件下变更,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
5. 遗嘱与保险的冲突解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若保险受益人与遗嘱冲突,优先遵循保险合同,除非保险人明知遗嘱内容仍支付给其他非受益人,否则无需承担责任。
总结::理财保险应填写受益人,这是保障权益、避免纠纷、体现合同自由和法律效力的重要步骤。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需遵循《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旦确立,其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除非有特殊情况。在保险合同执行中,保险公司应尊重并执行受益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