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答案并非一成不变,因为每个人对于面子的看法和标准都不尽相同。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并不可耻。
首先,《民法典》规定了离婚的自由,只要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民法典》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在不影响子女抚养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分割财产,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无论哪一种方式,都不能因为离婚而丧失财产。
再次,《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即使离婚,父母双方仍然有义务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与是否有面子无关。
第四,《民法典》还规定了离婚后的再婚问题。离婚并不代表一个人的失败或无能,人们有权选择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如果一方希望再婚,另一方应该尊重其选择,而不应该因此而贬低对方。
第五,《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后的心理健康问题。离婚可能会给一些人带来心理压力和困扰,但是这并不是他们的错,他们有权寻求帮助和支持。如果有人因为离婚感到自卑或无助,他们应该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
总结:总的来说,离婚并不等于失败或无能,也不意味着没有面子。相反,它是一种个人选择,需要勇气和决心。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决定,而不是评判他们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