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离婚纠纷 > 问答详情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的标准?

用户:168****8986 广平县 2024-05-06 10:18 离婚律师 浏览量:1258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是: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进行公平分割?以下是资深律师从五个方面为您解析:

1:平等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遵循平等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贡献与照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应考虑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需要照顾的一方。如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或有重大疾病付出较多,可能享有更多权益。

3:协商优先

夫妻双方有权自行协商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特殊财产处理

对于个人专用物品、婚前财产、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非共同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债权债务处理

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双方协议分担;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共同债权则按比例享有。

总结:

来说,离婚财产分割主要依据平等、贡献与照顾的原则,强调协商和特殊财产的区分,同时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每个案例的具体分割结果还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和法官裁决。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的标准?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服务地区: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