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离婚后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探视权以及可能的心理调适。他特别关心如何根据《民法典》来保障自身权益。
1. 财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 赡养费:若一方生活困难,《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探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5. 心理调适:虽然《民法典》主要涉及法律层面的规定,但离婚后的情绪调适同样重要。建议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积极面对新生活。
总结::离婚后的日子,无论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还是个人心理调适,都应遵循《民法典》的规定,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要注重自我疗愈,开启新的生活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