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聚焦在离婚后新发现的财产如何处理,即如何根据法律规定公平地分配这部分未曾纳入离婚协议或判决的资产。他可能关心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归属这部分新发现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
2:分割原则如果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3:时效限制对于离婚后发现的财产,有没有时间限制必须进行分割?
4:举证责任谁来承担证明这是新发现财产的责任?
5:诉讼途径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应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争议?
6:财产归属《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除非该财产符合例外情况,否则新发现的财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分割原则《民法典》第1087条指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即使在离婚后发现的财产,也需要遵循这个原则进行分割。
8:时效限制虽然《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提起重新分割财产诉讼的时间限制,但根据一般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通常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9:举证责任一般来说,主张分割新发现财产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的存在、价值以及未在离婚时被包含在内的事实。
10:诉讼途径如果双方就新发现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产生争议,可以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总结::离婚后新发现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分割。如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同时注意可能存在的诉讼时效问题。举证责任通常落在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