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抚养权与履行义务**:根据《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这是其法定责任。如果父亲不尽抚养义务,导致孩子生活困难,法院可能强制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3条,父方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教育与探望权《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不仅是权利,也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父亲疏于教育,违反探视协议,可能构成抚养权变更的理由。
2:财产分割若父亲在离婚后未按约定分割共同财产或转移资产,违反了《婚姻法》第47条,法院有权追回或重新分配。同时,《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财产,若父亲恶意转移,可能构成犯罪。
3:人格尊严与名誉损害如果父亲在公众场合或对子女言行不当,侮辱、虐待,触犯了《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子女或监护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甚至通过诉讼请求恢复名誉。
4:法律援助与求助如果父亲的行为严重影响到子女的生活,子女或监护人可以向社区、民政部门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帮助,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或法律援助。
总结::离婚后父亲是否称职,主要看其是否履行了抚养、教育、财产分割等法律规定下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如果存在上述问题,子女或监护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