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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给现实离婚后的说说?

用户:176****8627 乌审旗 2024-05-06 00:02 离婚律师 浏览量:670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面对现实的心境表达及可能需要的法律建议。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仍归个人所有。

2. 子女抚养权: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 抚养费支付:《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精神损害赔偿:若一方在婚姻中存在严重过错导致离婚,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受害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5. 分割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1089条)。

总结:

:离婚不仅是情感的断裂,也是法律关系的重塑。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债务承担等多个层面。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作为指导,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这些事务。在这个过程中,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是非常重要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败给现实离婚后的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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