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在家庭中,公婆和儿媳都有平等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第1196条的规定,对于财产继承权问题,可以由子女、配偶或者祖父母等共同继承。
因此,如果公婆购买了保险,那么这个保险受益人的选择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公婆的意愿:公婆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他们的意愿是最重要的参考。如果公婆希望其他人来代他们领取保险赔偿金,那么这个人就是保险受益人。
2. 其他亲属的意愿:除了公婆外,其他亲属如子女、配偶等也有可能成为保险受益人。但是,这种情况下,公婆有权决定接受哪种亲属作为受益人。
3. 经济条件:如果公婆经济条件较好,可以选择支付更高的保险费用为自己设立受益人。但是,如果公婆经济条件较差,那么他们可能更倾向于让自己的亲生儿子或者女儿来担任受益人。
4. 法律适用: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公婆也有权利将自己视为保险的受益人。然而,在我国,公婆没有这样的权利。
5. 签订的合同条款:在一些情况下,公婆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可能会明确规定受益人的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公婆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的要求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公婆购买保险并将其收益人设定为子女、配偶或者祖父母等都可以。然而,具体的选择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总结:综上所述,公婆购买保险并将其收益人设定为子女、配偶或者祖父母等都可以。然而,具体的选择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