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约定优先权**:根据《民法典》第539条,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了重大疾病的受益人,受益人的权益优先于投保人或法定继承人。如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直接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1:知情同意受益人必须在签订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并知情并同意成为受益人。《民法典》第1167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订立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2:变更与撤销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受益人可以依法变更或撤销其接受保险金的权利。《民法典》第542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死亡后处理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已去世,且未指定新的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1187条,保险金应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但若先前已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将直接给付给受益人,不受此规定影响。
4:保密义务受益人接收保险金时,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民法典》尊重个人隐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总结::在医疗保险的重大疾病理赔中,受益人的权利主要受保险合同约束,且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被保险人的意愿和合同条款是决定保险金归属的关键因素。同时,法律也保障了受益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