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离婚后,如果女方怀孕,孩子的抚养权和父亲的法律责任如何确定?
1. 孩子的法定父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即使父母在孩子出生前已离婚,男方仍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对孩子的权益负有法律责任。
2. 抚养权归属: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超过两周岁,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条件,如经济能力、生活环境、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等来决定抚养权。超过八周岁的孩子,还会参考其个人意愿。
3. 生活费支付:无论孩子由哪一方抚养,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具体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4. 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 法律责任:若男方否认亲子关系,可申请进行亲子鉴定。经确认为亲生父亲后,他必须履行抚养义务,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诉讼甚至刑事责任。
总结::离婚后女方怀孕的孩子,其父亲身份不受影响。抚养权主要基于对孩子最有利的原则来决定,而父亲需承担抚养费用并有权探视。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