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的保障功能主要是为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保障。其在确定受益人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并考虑到保险人的意愿。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人寿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为投保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如果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指定受益人,则该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被保险人或法定继承人享有。因此,平安保险作为商业保险公司,不能随意更改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人对遗嘱指定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并未明确指定受益人,但在去世后又将保险金赠与给他人,那么此时的赠与行为就构成了新的继承关系,即非法定继承人的财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在此情况下,如果财产被再次用于保险赔付,那么这可能会导致实际受益人与保险公司的权益冲突,因此平安保险作为保险公司,不得改变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第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因此,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考虑到各方的实际贡献和生活需求。对于特定的保险产品,如重疾险等,保险公司在购买时可能已经选择了最合适的受益人,因此在分配这些保险产品的收益时,也应该遵循公平原则,而不是直接将利益平均分给所有的人。
第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险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就已经确定,而并非基于任何单方面的意愿。因此,平安保险在调整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选择时,也必须考虑保险合同的实际条款,避免出现任何可能引起争议的行为。
第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调整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选择时,也需要考虑到消费者的需求和权益,避免因为保险公司的决策导致消费者的损失。
综上所述,平安保险在调整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选择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并充分考虑到保险合同的实际条款,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
总结:综上所述,平安保险在调整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选择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并充分考虑到保险合同的实际条款,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