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受益人死亡保险合同终止?

用户:167****2045 阆中市 2024-04-26 15:02 保险理赔 浏览量:4281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1. **合同主体消灭**:根据《民法典》第129条规定,受益人作为合同相对方,一旦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丧失,合同关系随之终止。合同法第538条也明确,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享有债权。

1:保险金归属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2:保险合同变更

受益人死亡后,保险公司通常需要与新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签订新的保险合同,原合同内容可能因变更而终止。

3:通知义务

受益人死亡后,合同关系终结,投保人有义务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导致保险权益受损。《民法典》第56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通知义务。

4:保险理赔

受益人死亡后,保险金的申请和支付通常由法定继承人完成。《民法典》第1156条规定,继承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总结:

:受益人死亡导致保险合同终止,但保险金的处理遵循遗产继承法,需经法定程序变更受益人并通知保险公司。投保人和继承人需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确保保险权益的顺利实现。

受益人死亡保险合同终止?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服务地区: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