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关心的问题是:在离婚后,他/她有哪些合法的权利和途径可以保障自身的生活和权益?这可能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居住权等方面。用户希望得到权威且详细的法律解析,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1. 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夫妻双方有权协商分割共同财产,若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考虑以上原则进行判决。
2. 子女抚养权与探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对于抚养权归属,法院会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同时,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享有探视权,具体探视方式和时间需经双方协商或法院决定。
3. 赡养费(抚养费与扶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居住权:
若离婚后一方无处可居,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申请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令拥有居住权的一方继续在原住所居住一段时间,直至其找到新的居住地。
5. 法律援助:
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包括但不限于免费的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
总结::离婚后的后路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抚养费与扶养费)、居住权以及法律援助。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