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的焦点:兰姐离婚后与其前夫的关系和可能涉及的权利义务。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 子女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 婚姻过错赔偿:如果兰姐的前夫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兰姐可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要求其支付损害赔偿。
4. 房屋居住权: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未明确排除兰姐对共有房产的居住权,她仍有可能享有一定时期的居住权益,直到另行安排住房或协商解决。
5. 债务分担: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存在共同债务,需要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总结::兰姐离婚后,她的权益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婚姻过错赔偿、房屋居住权以及债务分担等方面。具体权益如何实现,需依据离婚协议、法院判决及法律规定来执行。如有纠纷,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