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店面的财产分割与运营权归属。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店面作为共同财产,需进行公平分割。
2. 经营权归属:《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其财产属于法人。如果店面注册为独立法人,运营权将归法人所有,而非个人。若未注册,可能需要法院裁决或协商解决。
3. 债务承担:《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有共同债务,需按法律规定或协议分担。
4. 优先购买权:若一方决定出售其在店面中的份额,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确保店面的持续经营,具体可参考《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5. 合同关系:如果双方在离婚后选择继续合作经营,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纠纷。
总结::离婚后店面财产分割及运营权归属,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财产分割原则、法人财产权、债务承担、优先购买权以及新的合作关系建立。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案情,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