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离婚纠纷 > 问答详情

离婚后重新起航的说说?

用户:182****4084 黄岛区 2024-05-05 12:00 离婚律师 浏览量:4645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如何在心理和生活上重新开始,以及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了解自己的财产权益有助于重新开始。

2. 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争取或履行好抚养义务是新生活的基础。

3. 经济支持:若一方因经济原因无法独立生活,《民法典》第1090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 人格尊严保护:《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离婚。遭受家暴者可寻求法律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5. 心理调适:虽然法律能解决许多问题,但情感修复同样重要。建议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帮助,调整心态,为新生活做好准备。

总结:

:离婚后重新起航需要理解并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经济支持等方面,同时要注重心理健康,以便更好地迎接新的生活挑战。如有任何法律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离婚后重新起航的说说?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服务地区: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