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离婚后如何处理与前夫的纠缠,寻求法律上的建议?
1: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前夫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可向法院申请重新审理。
2:抚养权与探视权若有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指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探视权,一方不得阻止另一方合理行使。
3:债务分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骚扰与侵权如果前夫的行为构成骚扰或者侵犯个人隐私、名誉等,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者,可提起刑事自诉。
5:法律援助如有必要,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社区、妇女联合会等机构求助,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
总结::在离婚后,如有财产、抚养权、债务等问题,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对于前夫的不合理行为,要勇于说“不”,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保持冷静,合法维权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