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离婚纠纷 > 问答详情

离婚后双方约定的东西?

用户:148****4988 鹿泉区 2024-05-06 04:46 离婚律师 浏览量:2716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问题:离婚后双方约定的东西,比如房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如果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1:离婚协议效力确认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无效情形,否则法院一般会尊重并支持。

2:财产分割

- 如果一方不履行房产分割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婚后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但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有明确的财产归属,那么按照协议处理。

3:子女抚养权

- 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如未违反《民法典》关于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将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理由可能包括对方无法提供良好生活环境等。

4:违约责任

-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对方拒绝履行约定,受害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5:法律救济

- 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主张违约责任。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总结:

:离婚后的财产、子女抚养权等约定,除非存在无效或明显违背公共利益的情况,否则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维护自身权益。

离婚后双方约定的东西?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同城律师推荐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