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可能希望了解的是离婚后夫妻可能出现的变化或者需要关注的法律事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视权、债务分担以及可能的赡养费或抚养费支付等问题。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子女抚养权与探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 债务分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 赡养费与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结::离婚后的夫妻关系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及探视权、债务分担以及可能的赡养费或抚养费支付。这些事项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如《民法典》中的条款,同时,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法院裁决。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