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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保险的归属权?

用户:184****8030 郓城县 2024-05-06 03:03 离婚律师 浏览量:4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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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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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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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可能关注的是离婚后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购买的保险如何分割,尤其是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以下是五个方面的分析:

1:保险性质

首先要确定保险的性质。如果是个人财产(如婚前购买或用个人财产支付保费),则通常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保费来自共同收入),则可能需要分割。

2:保险利益

人寿保险的受益人通常可以指定,若受益人为前任配偶,除非双方同意更改,否则保险金不会作为财产分割。

3:现金价值

如果保险有现金价值,这部分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保费支付

如果离婚后仍有未付保费,需考虑谁将继续支付以及是否应从财产分割中预留相应资金。

5: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的条款也会影响保险的归属。例如,有些保险可能包含不可转让或不可分割的条款,这可能影响离婚后的处理。

总结:

:离婚后保险的归属取决于其性质(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是否有现金价值、保费支付情况以及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通常,人寿保险的保险金不作为财产分割,但现金价值可能需要分割。具体处理应遵循《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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