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性质:根据《民法典》第932条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
二、保险条款: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通常会设置一些风险控制和责任免除条款。如果这些条款没有明确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这些条款可能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受益人的确定:根据《保险法》第61条的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以选择为自己或者其近亲属作为受益人。因此,即使养老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只要投保人有意愿,也可以自行决定受益人。
四、遗嘱或赠与:在某些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将自己的保险利益留给自己的配偶或者其他直系亲属。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受益人,那么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五、法定继承:如果保险合同是由投保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来设立的,并且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那么即使投保人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这种保险合同也仍然有效。
总的来说,虽然《民法典》规定了保险合同需要由被保险人自己或者其近亲属作为受益人,但是在实践中,投保人还可以自行决定受益人。只要保险合同中的风险控制和责任免除条款没有明确规定,投保人就可以自行选择受益人。同时,如果有法定继承人,那么即使投保人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总结:总的来说,虽然《民法典》规定了保险合同需要由被保险人自己或者其近亲属作为受益人,但是在实践中,投保人还可以自行决定受益人。只要保险合同中的风险控制和责任免除条款没有明确规定,投保人就可以自行选择受益人。同时,如果有法定继承人,那么即使投保人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保险合同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