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保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关联的。在《民法典》中,保险公司和受益人都享有相应的权益。
首先,保险投保人有权选择自己愿意接受的人作为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第1279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指定或者变更。因此,投保人有权决定将保险金给谁,是否改变受益人身份等。
其次,受益人也有权要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381条的规定,如果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则受益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再次,保险人在向受益人交付保险金时,应遵循公平原则。根据《民法典》第1383条的规定,保险人在向受益人交付保险金时,应当根据受益人的实际需要和意愿进行分配,确保保险金能够满足受益人的需求。
此外,受益人也应尊重保险合同的规定,不得非法转让或挪用保险金。根据《民法典》第1386条的规定,保险人在支付保险费后,不得中断合同,也不得自行转移保险标的物。
综上所述,保险投保人和受益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同时也应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投保人和受益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同时也应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