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可能存在的隐秘操作或不公平待遇,寻求法律保护和解释。
一、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确保公平分配是关键。
二、抚养权与探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孩子最佳利益。另一方享有探视权,不得任意阻挠。
三、赡养与扶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关于子女抚养费,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支付。
四、债务分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五、隐瞒财产:如果一方在离婚过程中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若发现对方有此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总结::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抚养权、赡养费、债务分担及隐瞒财产等多个层面,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各方权益。如有不公,可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离婚过程中的沟通和公正处理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