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先婚后爱”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他们的离婚协议应该如何制定,以及可能涉及的关键法律点。以下是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给出的五个方面的分析: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债务承担:《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子女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4. 抚养费支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 离婚损害赔偿:若一方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总结::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应充分考虑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及抚养费、可能存在的损害赔偿等因素,并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有争议,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协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