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人的生命权与健康权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自己愿意购买何种类型的保险,并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后,保险公司承诺在约定的条件发生时给予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行为。因此,人身保险合同实质上是一种保证保险,其目的是保护投保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保障财产的物质性损失
财产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自己愿意购买何种类型的保险,并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后,保险公司承诺在约定的条件发生时给予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行为。因此,财产保险合同实质上是一种财产保障保险,其目的是保障投保人在遭受财产损失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保障死亡给付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或者方式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如果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死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或者方式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四、保护投保人的权益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公正、公开,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保险合同应尊重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得到应有的赔偿。
五、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保险法》规定,保险业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进行垄断。因此,保险业应该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投保人,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总结::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都是基于对投保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保障而设立的保险种类,通过合理的保险合同内容设计,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投保人的权益,避免因保险事故发生导致的经济损失。同时,保险业还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进行垄断,维护社会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