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者身体具有法律意义和价值的人。这是确定保险受益人的主要条件之一。
二、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寿保险或者其他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遗产进行分配。”这是确定保险受益人的另一个重要条件。
三、第三,如果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确指定了一位或多位特定人为受益人,则该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就成为了确定保险受益人的直接依据。
四、第四,如果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并未明确规定受益人,但在之后的保险活动中,被保险人又通过其他方式为受益人设立了份额,则这些新的受益人就可以成为确定保险受益人的间接依据。
五、第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所有权归占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其他的法律文件或者行为表示,那么所有的财产所有人都是默认的保险受益人。
总的来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者身体具有法律意义和价值的人,以及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确了受益人的人,都可能是保险受益人。而如果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并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在之后的保险活动中,被保险人又通过其他方式为受益人设立了份额,那么这些新的受益人也可以成为确定保险受益人的间接依据。
总结:总的来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者身体具有法律意义和价值的人,以及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确了受益人的人,都可能是保险受益人。而如果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并没有明确规定受益人,在之后的保险活动中,被保险人又通过其他方式为受益人设立了份额,那么这些新的受益人也可以成为确定保险受益人的间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