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在中国福建省泉州市涉及外国商标的诉讼程序。以下是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对泉州涉外商标诉讼程序的详细分析:
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涉外商标侵权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泉州地区的涉外商标诉讼通常由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立案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原告提起涉外商标侵权诉讼时,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证书、侵权证据等材料。此外,还需提供翻译成中文的外国文件及公证认证材料(如适用)。
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受理。
证据收集与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防止证据灭失或难以取得。在涉外商标诉讼中,及时申请证据保全尤为重要,以确保关键证据的有效性。
判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被告不履行判决,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外案件中,法院还可以通过国际司法协助途径执行判决。
综上所述,泉州涉外商标诉讼程序需遵循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材料齐全、证据充分,并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及时申请证据保全和强制执行是保障权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