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老公提出离婚后,我关心的主要权益有哪些?如何保障?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 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婚姻损害赔偿:若丈夫有过错导致离婚,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 生活帮助:如果一方因离婚生活困难,《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结::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可能存在的婚姻损害赔偿以及生活帮助等多个方面。作为妻子,你的权益主要围绕这些方面展开。确保公平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法律为依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