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女性因腿骨折可能涉及的权益保障,尤其是经济支持和生活照顾的问题。
一、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女方因腿骨折导致生活困难,法院可能会倾斜分配财产。
二、抚养权与赡养义务:若育有子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若女方因伤无法工作,男方可能需要支付更多抚养费。
三、损害赔偿:如果骨折是由于对方过错造成的,如家暴,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请求侵权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四、生活扶助:如女方因骨折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即使离婚,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五、社会保障:女方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是否有相应的医疗保险、残疾人补贴等福利政策,以减轻经济负担。
总结::离婚后的女性在遭遇腿骨折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增加,可能的侵权损害赔偿,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履行,以及利用社会福利资源来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