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特别是孩子是否会跟随母亲。
一、法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意味着抚养权主要基于对子女最有利的原则来决定。
二、考虑因素
民法典规定,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健康状况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度等。
三、子女意愿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孩子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法官通常会予以考虑。
四、特殊情况
如母亲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如疾病、无经济能力等),或父亲更适合抚养(如稳定工作、良好教育环境等),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
五、共同抚养可能
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采取共同抚养的方式,即在特定时间内分别由父亲和母亲照顾孩子,这需确保孩子的成长不受影响。
总结::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对孩子成长最有利的因素,以及子女自身的意愿。虽然实践中,年幼的孩子往往倾向于判给母亲,但这并非绝对,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情况做出公正裁决。父母双方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尽量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