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婚后离婚协议的制定与执行,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债务承担等问题。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 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 抚养费支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 债务分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请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总结::婚后离婚协议应包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债务分担等内容,并需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如有违约行为,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