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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我到处流浪?

用户:134****6461 江津区 2024-05-04 22:12 离婚律师 浏览量:972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关注的焦点:离婚后的生活困境,尤其是经济保障和社会接纳的问题。

1. 经济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意味着在离婚后,如果一方因为家庭原因无法全职工作,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

2. 房产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即使离婚,你仍可能有权分割与前夫共有的房产。

3. 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4. 社会援助: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如果你陷入生活困难,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临时救助,政府会提供相应的帮助。

5. 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你的合法权益任何时候都应得到保护,包括避免因离婚而受到歧视。

总结:

:离婚并不意味着生活的终结,而是开启新生活的起点。法律为你提供了多方面的保护和援助,包括经济补偿、房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以及社会救助。你需要积极寻求专业法律咨询,了解并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便更好地适应和规划未来的生活。

离婚后的我到处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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