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离婚纠纷 > 问答详情

离婚后对老人的后悔?

用户:139****2031 市南区 2024-05-05 02:18 离婚律师 浏览量:4864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拓娜娜
拓娜娜*律师/1531955807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用户关注焦点:离婚后对老人的后悔,可能涉及的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对赡养老人的影响、离婚对老人精神赡养的影响、子女探望权与照顾老人的关系、再婚后的家庭结构对老人赡养的影响以及违反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

1. 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若财产分割不公导致无法正常赡养老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调整。

2. 精神赡养: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对老人的精神赡养责任,但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即使离婚,也应尊重和关爱老人。

3. 子女探望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子女对老人的间接照顾。

4. 再婚影响:再婚后,新配偶是否有赡养前配偶父母的义务,法律未做硬性规定。但道德层面,应尊重并照顾好老人。

5. 违反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构成遗弃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

:离婚对老人的赡养确实可能带来一定困扰,但法律规定了财产分割、子女探望权等机制来保护老人权益,并且对违反赡养义务的行为有相应的法律制裁。作为成年人,应尽最大努力兼顾各方利益,尤其是对长辈的关怀和尊重。

离婚后对老人的后悔?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同城律师推荐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服务地区: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